住家“育嬰員”畢某在工作期間,利用家中無人的間隙,偷拿了雇主大量首飾、現金,并將贓物轉移,涉案金額高達27萬余元。記者從豐臺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依法以畢某涉嫌盜竊罪提起公訴。
2022年9月,李女士為讓一歲多的外孫女得到更好的照顧,想要聘請一名有工作經驗的優秀育嬰員。中介機構向其推薦了畢某,稱畢某有育嬰師證、早教證、駕駛證等多種證書,還曾在幼兒園任職過幼師一職,有豐富育兒經驗。李女士聽后十分滿意,立即雇用了畢某,每月工資為8000元,李女士還為其提供免費食宿。
今年5月,李女士將1萬元現金放在臥室的柜子中,當想要使用時,發現只剩下一半,詢問家人后,表示都沒有動過這筆錢。李女士想到小區物業人員曾跟她說,通過監控發現畢某有偷拿鄰居衣物的行為,懷疑這筆錢可能是被畢某拿走。
趁畢某外出時,李女士到其臥室內進行查看,在衣柜中,李女士發現了自己珍藏的舊版錢幣和項鏈。待畢某回來后,李女士詢問其為何偷盜,畢某稱因為非常喜歡,才趁家中無人之時,偷拿鑰匙進入存放貴重物品的房間,盜竊了舊版錢幣和項鏈,但不承認丟失的錢款和其他物品是其所為。最終,李女士選擇報警。
到案后,畢某終于承認,自己多次盜竊李女士首飾,并在休假期間將所盜首飾轉移至老家。因知曉雇主一直以來不知具體的現金數量,畢某始終謊稱竊取現金只有1.4萬元。審查中,檢察機關發現畢某銀行流水存在異常,除工資收入外,受聘期間,畢某多次存入大量現金,而現金來源卻不明確。根據在案證據,檢察官多次進行釋法說理和證據開示,面對鐵證,畢某最終承認自己盜竊現金9萬余元,并通過ATM機將偷盜現金存入自己銀行卡中,至案發都未再動。
經查,畢某所盜物品價值18萬余元,現金9萬余元,共計27萬余元。其持有的育嬰師證和早教證實為通過某機構培訓獲得的育嬰員培訓結業證書,而且也并沒有任職過幼師。
近日,豐臺檢察院以畢某涉嫌盜竊罪依法提起公訴,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制裁。同時針對本案中暴露出中介公司存在的問題,檢察機關向相關公司制發了《檢察建議書》,要求針對問題進行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