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照顧家人起居,家庭雇請的現象日益增多。但如果不慎找了“問題”保姆,往往會帶來困擾和損失。15日,丹陽警方介紹,丹陽市公安局司徒派出所新近破獲一起保姆竊取雇主3600元的案件,揚州籍犯罪嫌疑人劉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盜竊現場
3月6日下午3時許,家住丹陽市司徒鎮某小區的韋老先生意外發現:放在臥室床頭柜某處的3600元現金找不到了。處警民警貢佳威立即帶人趕至現場,未發現有明顯撬動翻找痕跡。
“我3月4日還看到錢的,這兩天我跟保姆劉某都沒出門,錢到哪里去了呢?”韋老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處警民警貢佳威隨即向司徒派出所副所長陸建康匯報了這一情況,二人隨即對韋老先生及保姆劉某分別進行了詢問,并在其中發現了疑點。
藏匿
在劉某的講述中,3月5日,即報警前一天,曾看到韋老先生拿出現金支付空調的安裝費用。針對這一說法,韋老先生予以了否認。沒有發生的事情,劉某為什么要這樣說呢?難道真是韋老先生年紀大,連前一天發生過的事情也不記得了嗎?
圍繞這一線索,民警陸建康與貢佳威展開了相關調查取證工作,調查的結果驗證了他們最初的想法:保姆劉某即為盜竊嫌疑人。
原來,劉某是3月1日才到韋老先生家做保姆的。照顧韋老先生飲食起居的同時,劉某發現,韋老先生要用錢的時候就會從臥室床頭柜里拿。
因為缺錢用,又看韋老先生年紀較大,入職才三天的劉某就心生貪念,在3月4日午后,趁韋老先生坐在客廳沙發看電視之際,以打掃衛生為幌子,獨自進入韋老先生臥室,將其床頭柜內的現金轉移到了自己房間的包內。3月6日下午,韋老先生發現錢不見后,劉某故作鎮定、佯裝不知情,甚至在韋老先生報警后,一同向處警民警講述現場情況。
3月12日中午,司徒派出所辦案民警再次來到韋老先生家,將保姆劉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經審訊,劉某對自己盜竊雇主3600元
現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其指認下,民警貢佳威至劉某丈夫在鎮江市區的一處出租屋內,找到了韋老先生被盜的3600元。
在完善相關手續后,民警將3600元現金發還給了韋老先生。因行為已涉嫌盜竊罪,劉某被丹陽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